连云港人注意:你的较低工资标准可能要涨啦!

连云港日报 2017-06-26 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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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6月23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6月23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省调整方案,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月较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90元,增加120元,增长6.78%;二类地区1720元,增加120元,增长7.50%;三类地区1520元,增加120元,增长8.57%。

连云港有望涨多少呢?

小编查了一下连云港市区(不包括赣榆区)属二类地区。

按照省里的政策,调整后较低工资为1720元,增加120元,增长7.50%;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属三类地区,调整后较低工资为1520元,增加120元,增长8.57%。

较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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