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房管部门发了一个通知,事关二手房贷款!

港城房地产沙龙 2017-11-14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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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发一个通知,事关二手房贷款,有买房计划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近日,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发一个通知,事关二手房贷款,有买房计划的朋友可以看一看。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规范二手房交易抵押收件的通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各银行个贷中心及小微贷款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二手房市场监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因交易欺诈、虚假成交价格骗贷等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的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2006】321号文《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2016】168号文《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各金融机构应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审贷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现就各金融机构住房贷款审批建议如下:

一、二手房交易申请住房贷款须资金监管

二、自即日起审批二手房住房贷款应收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首付款证明、连云港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公司成交的提供连云港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版)

三、金融机构应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作为贷款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

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银行个贷中心、小微贷款中心对各分中心、支行及个贷业务负责人做好通知工作。

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及时联系。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7日

◆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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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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