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期商品房退房信息今起公示 “淘房”的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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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连云港市第92期商品房退房摇号房源已于今日起至5月28日在市住房局网站和连云港房地产网上进行了公示,期间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认购。
本期共有31套退房房源,其中住宅12套,商业类用房14套,办公4套,另有车库1套。该批住宅房源主要来自于海州区,即钰峰花园、林溪花园等,感兴趣的网友们快来“淘一淘吧!”。
房源公示如下
连云港市第九十二期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
(点击图片可放大)
依据《连云港市商品房退房摇号暂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公示期:2018年5月15日下午-2018年5月28日
二、认购人须在本月23(含23)日前,与开发企业签订《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缴纳认购保证金一万元。
三、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四、提交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资料为:1、《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变更申请表》。2、开发企业《承诺书》。3、参加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五、参加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本月28日15:0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履行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七、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支付。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与中签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收取。
八、参加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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